(1) 一般計算正常體重公式之一;
正常體重 = 身長 ( cm ) -105至110 = 體重 ( kg )
標準體重 = 正常體重 + 10 % 至 20%
按照上述公式計算所得,如超10% 應為過重,超20% 已算肥胖。
(2) 一般計算正常體重公式之二;
用22乘以身高(m)平方
如身高160cm,則為22 乘以 1.6 ,再乘1.6。也就是56.32公斤。
(3) 體質指數 ( 國際身高與體重的標準比例值,即BMI ( Body Mass Index );
目前不少人已經注意到體重的數值並不應成為減肥的唯一標準,故提出了正常的體質指數,更易表明人的身體素質;
體質指數(身體質量指數) = 體重kg ( 公斤 ) ÷ 體高 M ( 公尺 )
正常標準值為17~25。( 世界衛生標準最低為18.5 )
倘若指數低於標準即是營養不良。
倘指數介乎25~30以下便屬超重,30或以上便屬癡肥。
亦有日本學者統計出;亞太區標準體質指數為23,日本為27,歐美國家為30。 如一男子體重為68kg,身高1.64m,則為; 68 ÷( 1.64 ×1.64 )
= 24.5398
因結果24.5398而不超25 故屬正常體質。
(4) 腰圍亦與腹部過多脂肪有關,亦是肥胖者之指標;
正常男性標準腰圍90cm (38寸),女性腰圍80cm (33寸)。
如一般體質指數為25~35,而腰圍男性超過40吋,女性超過35吋,即屬癡肥。
(但慢性嗜肝性病毒病常可導致鼓腸形成腹部膨隆,計算腰圍務需排除患有肝病)。